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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汪清县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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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政令261号)《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吉公通字〔2021〕20号),现将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及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2025年汪清县公安局招聘20名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经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体测、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程序,对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笔、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需带现金1000元。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1.体检人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或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2.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政治考察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环节产生的费用由递补人员自理。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组织体检部门进行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复检时间定在5日后(2025年9月12日),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复检产生的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4.体检前3天,清淡饮食,不要饮用酒类及其他含酒精的饮料,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1日晚20:00后空腹,禁食、禁水,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体检当日早晨,不要饮水和进食,如隐瞒身体状况造成一切后果由体检人员本人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