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我市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队伍建设,提升考评队伍政策水平与业务能力,按照《重庆市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管理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渝职鉴发〔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职业道德良好,敬业精神强,具备较强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
1.申报高级考评员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一级/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或取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具有本职业考评员资格,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熟悉本职业考评要求并执行考评任务满1年。
2.申报考评员应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或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且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本职业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3.申报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安全、食品安全的钳工门徒代理注册类、焊工、电工、车工、汽车维修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职业的考评员应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本职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4.申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评员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或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1年以上,且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或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技术专长的能工巧匠,有较强的操作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5.新职业、紧缺职业,地方传统特色、乡村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传承与创新的相关职业,可适当调整申报条件。
(一)央企在渝分支机构、市级职业技能鉴定评价机构,以及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鉴定评价机构,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两员培训认证平台()统一提交申报信息。
(三)各相关机构使用备案时填报的联络人手机号码注册登录,社会个人直接使用本人手机号码注册登录;登录后进入“培训大厅”,选定培训认证时间,再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后提交申请。
(四)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资格审核后,通过两员培训认证平台同步反馈审核情况。
(一)采用线上授课、线下集中面授方式,分批开展政策法规、基本理论知识和考评技术方法学习。
(二)针对康养类、钳工类、焊工、电工、车工、汽车维修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等职业(工种),统一采用专班模式开展培训及认证工作。
原则上在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第三、四、五、六类内(查询职业分类:;查询国家职业标准,)。
同时为推动数字技能建设及紧缺职业发展,鼓励相关领域专业人员申报,具体职业参照《数字类职业目录》(附件1)、《紧缺职业目录》(附件2)、《重庆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目录》(附件3)。
1.请各相关机构及社会个人,通过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两员培训认证平台及时查阅审核反馈结果,按要求及时办理后续事宜。
3.专班培训认证工作按固定时间开展,请各相关机构及社会个人提前合理调整申报人时间,确保按时参与。学习期间不得迟到早退,临时请假视为缺勤。
5.培训认证期间统一安排午餐,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差旅补贴等由派出单位按规定报销。
